關于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管關聯技術機構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各有關技術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相關產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包括包裝、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用的紙、竹、木、金屬、搪瓷、陶瓷、塑料、橡膠、天然纖維、化學纖維、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觸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涂料;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包括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使用過程中直接接觸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劑的機械、管道、傳送帶、容器、用具、餐具等;用于食品的洗滌劑、消毒劑,包括直接用于洗滌或者消毒食品、餐具、飲具以及直接接觸食品的工具、設備或者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物質。為了更好地根據不同材質的產品開展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保證承擔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任務關聯技術機構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我司擬對承擔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管的關聯技術機構開展遴選工作,制定了《食品相關產品安全監管關聯技術機構遴選工作方案》(見附件,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根據《方案》的要求,在本通知下發后,各相關技術機構可以向我司提供書面申請材料,我司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和專家評審,對符合條件的技術機構按排名的順序形成備選清單,我司在開展食品相關產品監管工作時,依據工作的特點和具體要求從備選清單中選擇技術機構。
二、工作要求
符合條件的技術機構自愿報名參加,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將要求傳達到本省的技術機構,技術機構要按照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三、聯系方式